一、社会入住人员收费标准(试行)
1、入住押金2000元,应急时备用,在协议终止时,据实结算后无息返还。
2、预订房:预交2000元押金,可免费预留3天,超过3天,床位费按100%收取,超过一周取消预订,按一周计算,返还剩余款。
3、空调费:空调按冬、夏两季实际开放时间计算,收费标准:三人间:5元/人/天;双人间:8元/人/天;单人间:15元/人/天;套间:20元/人/天;自备空调者,只收电费。
4、取暖费:10元/日(自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)
5、一次性购置费660元(被褥14件套)包括:冬被2床(100/床)、夏被1床(50元/床)、褥子1床(70元)、枕芯2个(20元/个)、枕套2个(20元/条)、枕巾2个(20元/条)、床单2个(50元/条)、被套2条(60元/条)。护理用品如纸尿裤、专用接尿器等自带。
6.床位费
单人间 | 双人间 | 三人间 | 多人间 | 豪华套 |
3000(3600) | 1800(2000) | 1200(1600) | 1000(1200) | 3800(5000) |
7.护理费
护理级别 | 0级 | 1级 | 2级 | 3级 | 4级 | 5级 |
价格 | 2400/2600 | 2200 | 2000 | 1400/1600 | 800/1000 | 400 |
8.餐饮费;600-900-1200元/人/月 |
二、 特困人员、三无人员服装、餐饮、住宿、医疗费用全免。
三、 职工医保长护险入住人员1500-3000/月/人。
四、医疗报销后个人部分自负。
注:有相关负责人负责解释。